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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養服務條款及細則
影音保養服務條款及細則
  1. 保養費須於保養期(即保養証上的保養期)開始之前參加保養計劃時繳交,否則須繳交額外之驗機費用。
  2. 已付之保養費用在任何情況下,恕不退回或轉換。
  3. 在保養期內免費提供維修保養服務。
  4. 本証所列之電視機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如發生故障而需修理及配換零件,所有費用全免,惟更換機殼、按鈕,顯示屏、玻璃、遙控器、安裝架、外接/電源線及附件(電壓適配器、SD記憶卡等),則需額外收費(但享折扣優惠)。經免費更換後之任何損壞零件,將歸屬本公司。機外之接機線及接收天線系統不在保養範圍內,須另外收費。
  5. 電視機安裝在離地面超過兩米(以電視機頂部計算)的裝拆、電視機之掛牆安裝工程及維修時從非本公司提供的掛架卸下或掛上電視機等工程不在保養範圍內,須另外收費。
  6. 若產品需回廠維修而樓宇並無升降機直逹,本公司將向客戶收取樓梯搬運之附加費。
  7. 離島/偏遠地區/禁區客戶如需保修服務,須支付離島/偏遠地區/禁區服務附加費。如需要將產品送廠修理,客戶須自行將產品送往客戶服務中心或市區內,並於產品修妥後於同一地點取回。
  8. 在下列情況下,本保養證將自動失效:
    1. 電視機曾被非服務中心的技術員明顯地或不明顯地進行改裝、更改或修理的產品。
    2. 電視機曾經被不適當或疏忽使用、不正常供電或電壓不正常、意外、天災或因昆蟲、外物、液體入侵、腐蝕或外來因素而造成損壞的產品。
    3. 非商業型號的產品,被用於商業或工業用途。
    4. 已轉換用戶或用戶遷址而未即時通知本公司。
    5. 電視機並非安裝在陸上固定地點。
  9. 如因生產商或供應商停止零件供應而引致機件不能修妥,將根據未使用服務的整個月份按比例退回未使用服務之保養費是唯一合理解決方法。
  10. 本公司提供服務之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星期六由上午九時至中午十二時。星期日及公眾假期將不提供服務。基於安全理由,如遇颱風或暴雨警告,服務將隨時終止而不會另行通知。
  11. 用戶須負責拆裝任何妨礙機件維修之裝修及承擔所有費用。
  12. 信興電器服務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對於一切因機件故障或不合理使用而引致任何人仕或財產的直接或間接損失或損壞,本公司概不負責。
  13. 本合約沒有賦予或意圖賦予任何第三者因《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第623章)所列之任何利益或權利以強制執行本合約的任何條款內容。